公告日期:2017-08-11
公告编号:2017-050
证券代码:870089 证券简称:爱普新媒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北京爱普新媒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文件的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目前,北京爱普新媒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与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联动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动投资”)洽谈股权收购事宜,联动投资已于6月12日与公司股东签订投资协议书:收购人拟以现金增资爱普新媒,增资完成后持有爱普新媒 5%股权;增资完成后,收购人拟以现金收购公司全部其他股东合计持有的公众公司350万股份(约占公众公司总股本的95%)。本次收购的先决条件包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作出终止挂牌的决议且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核准终止挂牌的申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作出股份公司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决议且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
鉴于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程序仍在进行中,该事项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于2017年6月12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38),公司股票自2017年6月13日起停牌,并于6月14日、6月28日、7月12日、7月26日、8月9日陆续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40)、《重大事项停牌进 公告编号:2017-050
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44)、《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47)、《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48)、《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49)。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对上述股权收购事宜现予以补发披露,详见同日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北京爱普新媒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爱普新媒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爱普新媒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联动文化投资有限公司收购北京爱普新媒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对上述事宜未及时披露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将加大公司规章制度和监管规则的培训和学习,加强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爱普新媒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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