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3-05
- 1 -
2019 329
当事人:
广州兆威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威股份或公
司),注册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海龙路 19 号 3 楼。
林琦,女,1982 年出生,兆威股份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
总经理。
陈佩容,女,1974 年出生,兆威股份董事、财务负责人兼
信息披露负责人。
经查明,兆威股份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一、关联交易未经审议且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16 年 1 月至 2016 年 12 月期间,广州兆威电子科技股份
- 2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威股份或公司)以预付账款或对外借款
的名义,分多笔向广州喜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爱铭博电
子科技有限公司等 9 家供应商预付超过实际采购金额的资金,
或向深圳市瑞祥泰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华润熙贸易有限公司
(以下分别简称为瑞祥泰、华润熙)提供借款,随后根据林琦父
亲林国的要求或经由瑞祥泰、华润熙账户直接或间接转入林国
个人账户,用于其本人资金周转。上述行为构成关联交易,总金
额累计 5077.26 万元,占挂牌公司 2015 年期末净资产的 152.09%。
以上行为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实际控制人林琦违规占用公司资金
经查明,2017 年 1 月至 2017 年 12 月期间,林琦违规占用
公司资金 2231.14 万元,占挂牌公司 2016 年期末净资产的
53.62%,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归还 1229.89 万元。以上行为
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18 年 1 月至 2018 年 6 月期间,林琦违规占用公司资金
665.4 万元,占挂牌公司 2017 年期末净资产的 25.55%。以上行
为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兆威股份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资金的
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1.4 条、未及时披露占用资金和关联交易的情况违反了《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以下简
- 3 -
称《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四十六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
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同时,兆威股份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行为
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5 条、《信息披露细则》第三十八条的
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林琦对以上资金占用进行了审批,未
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
《业务规则》第 1.4 条、第 1.5 条的规定。林琦违规占用公司资
金,违反了《业务规则》4.1.4 条规定。同时林琦对公司关联交
易未经审议并披露的违规行为未能勤勉尽责,负有责任,违反
了《业务规则》第 1.4 条、第 1.5 条的规定。
公司财务负责人兼信息披露负责人陈佩容对以上资金占用
进行了审批,且未及时披露上述重大事项,未能忠实、勤勉地履
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5 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的规
定,我司作出如下决定:
对兆威股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林琦、陈佩容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兆威股份作为挂牌公司应当按照《业务规则》、《信息披露细
- 4 -
则》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进一步健全内
控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特此告诫兆威股份,应
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林琦作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佩容作
为挂牌公司财务负责人兼信息披露负责人,应当按照上述规则,
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特此告诫林琦、陈佩容,应当充分重视上
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兆威股份应当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二个转让日内,在我
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公布收到本决定书的相关情况。
全国股转公司
2019 年 2 月 2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