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威股份: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兆威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股票存在终止挂牌等风险提示公告
兆威股份资讯
2019-01-18 16: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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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1-18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兆威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资金占用、股票存在终止挂牌等风险提示公告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达证券”或“主办券商”)系广州兆威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兆威股份,股票代码:870017)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

主办券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试行)》等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在持续督导过程中,主办券商发现以下风险:

1、公司存在资金占用问题

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兆威股份累计向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林琦借出款项2,896.54万元,截至2018年10月25日,林琦累计归还款项2,359.61万元,尚有560.94万元(含应支付利息)未归还。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兆威股份累计间接向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林琦的父亲林国借出款项5,077.26万元,尚有4,821.26万元未归还。

林琦和林国从公司拆出款项主要是由于个人资金周转需要,上述行为构成了关联方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2、公司未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

兆威股份原定于2018年8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因公司财务报表编制等相关工作未完成,公司未在2018年8月31日前(含2018年8月31日)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4.4.1第(五)项之规定,兆威股份股票已于2018年9月3日起被暂停转让。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兆威股份的持续督导义务,并持续督促和提醒公司应在规
定时间内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截止目前,兆威股份仍未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4.5.1第(三)之规定,因兆威股份未能在2018年10月31日前(含2018年10月31日)披露半年报,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3、财务负责人兼信息披露负责人、董事被公安机关带走协助调查

兆威股份未及时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按全国股转公司规则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自2018年12月7日起,主办券商几经微信、电话提醒,但未得到公司财务负责人、信息披露负责人兼董事陈佩容的回复,之后又先后与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林琦,董事、副总经理林勋贤电话联系,均未能接通,再后来经林琦微信说明、关联方林国电话告知,陈佩容以及卓旭武已被属地为江苏徐州的公安机关带走协助调查某案件,但具体案情目前尚不清楚。

4、办公场地已搬离、生产经营停滞

因多次电话无果,主办券商前往兆威股份现场查看,发现公司办公场地已搬离,公司已停滞经营,公司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主办券商通过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天眼查等网络媒体,尚未获得与陈佩容、卓旭武被公安机关带走调查的公开资料,也未能从公司获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资料,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兆威股份现状,并督促公司进一步提高规范意识,严格执行有关内控制度,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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