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28
公告编号:2018-023
证券代码:870017 证券简称:兆威股份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广州兆威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广州兆威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对2017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文号:大信审字[2018]第22-00043号)。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进行说明:
一、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
贵公司2017年12月31日的预付账款中有21,010,620.08元、其他应收款中有1,984.54万元,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其性质及商业实质,具体明细为预付广州哲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1,010,620.08元、应收德州深丽电子有限公司480.05万元、应收广州益酉源科技有限公司475.40万元、应收广州爱铭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355.40万元、应收广州喜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46.09万元、应收吉安市德发鸿贸易有限公司176.00万元、应收广州五创电子有限公司134.00万元、应收广州五翔电子有限公司117.60万元。二、公司对审计报告中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的说明
公告编号:2018-023
(一)公司董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按照审慎性原则,为公司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正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二)该审计报告中的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会计处理不存在明显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的规定。
(三)关于保留事项意见的说明及措施:
1.对于预付账款:2017年公司因产品转型,平板电脑等销售量下降,所需库存商品急速下降,进而影响了平板电脑原材料的采购,导致部分预付的货款挂账未结算;新产品尚未大批量销售,所需新的库存商品不多,且原供应商中有部分不适合提供新产品的原材料,导致部分预付款挂账,公司已对部分供应商提起诉讼且已胜诉。
2.对于应收款:董事会认为公司与上述保留意见中的供应商合作关系稳定,该预付款项不存在不可收回的风险。同时,公司也将切实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保持与供应商的沟通,全力避免该应收款不可收回的风险。
综上,董事会将积极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特此公告。
广州兆威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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