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15
证券代码:839977 证券简称:新景祥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江苏新景祥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南京新景祥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持有南京中一物联科技有 限公司 96.6%的股权。现南京新景祥科技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南京中一物联 科技有限公司 66.6%的股权转让给瞿靓,股权转让价为 50 万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 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 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二)购买、出 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 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江苏新景祥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合并
总资产为 195,528,125.06 元,经审计的合并净资产为 108,714,827.74 元。
本次交易未达到上述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章程及法人治理相关文件规定:公司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未达到 10%, 或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
未达到 10%;由董事长批准。2023 年 6 月 14 日,公司董事长作出决定:审批
通过了《关于出售南京中一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瞿靓
住所:南京市栖霞区经天路高科荣境 38 号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南京中一物联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南京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名称:南京中一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 年 02 月 14 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瞿靓
经营范围:物联网技术、云技术、信息技术研发、技术服务;图文设计、 制作;智能家居产品、电子产品、数码产品、计算机辅助设备、网络设备、办 公设备销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产品研发、销售、维修、技术 咨询;电子通信产品研发、销售、维修、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信息系统集成 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通讯设备研发、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 网络工程、机电工程、通信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数据处理;弱 电安装。
本次股权交易完成前,标的公司股权结构为:南京新景祥科技有限公司持 有南京中一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96.6%的股权,南京家智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持有南京中一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1.9%的股权,方黎明持有南京中一物 联科技有限公司 1.2%的股权,顾李持有南京中一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0.3%的股 权。
本次股权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为:瞿靓持有南京中一物联科 技有限公司 66.6%的股权,南京新景祥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南京中一物联科技有 限公司 30%的股权,南京家智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南京中一 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1.9%的股权,方黎明持有南京中一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1.2% 的股权,顾李持有南京中一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0.3%的股权。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它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 不涉及因诉讼、仲裁事项被采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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