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智播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传智播客资讯
2017-12-15 19: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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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2-15

证券代码:839976 证券简称:传智播客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目录



第一章 总则......2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2



第三章 股东大会的召集......4



第四章 股东大会通知......5



第五章 股东大会提案......6



第六章 股东大会会议登记......7



第七章 股东大会的召开......8



第八章 股东大会表决和决议......9



第九章 股东大会记录......12



第十章 附则......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确保公司股东大会依法规范地召开,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证公司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科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三)审议批准股权激励计划;



(十四)审议批准需由股东大会通过的担保事项;



(十五)审议批准需由股东大会通过的关联交易事项;



(十六)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十七)公司的经营范围发生改变、改变公司的主营业务;



(十八)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的任何担保;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六)其他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



第四条 公司发生的下列关联交易行为,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于每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司应当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之前,对本年度将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同一会计年度内单笔或累计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超过本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超过金额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40%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日常性关联交易之外的其他关联交易,公司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五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六个月之内举行。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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