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5
公告编号:2017-021
证券代码:839968 证券简称:金象香山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金象香山工匠设计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7年8月13日,书面、电话。
2、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8月24日10时
3、会议召开地点:苏州金象香山工匠设计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5、会议召集人:监事会主席沈群
6、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沈群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应出席监事会会议的监事人数共3人,实际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
的监事(包括委托出席的监事人数)共3人,缺席本次监事会决议的
监事共0人。
公告编号:2017-021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监管要求,公司编制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2017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
意见如下:
根据《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和《挂牌公司半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我们作为苏州金象香山工匠设计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7 年半年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其中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
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
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告编号:2017-021
三、 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监事签署的《苏州金象香山工匠设计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金象香山工匠设计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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