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泰股份: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鸿泰股份资讯
2020-09-30 19:3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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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9-30


证券代码:839963 证券简称:鸿泰股份 主办券商:东海证券

广东鸿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鸿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无需履行其他审批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0 月 23 日上午 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包含优先股股东,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9963 鸿泰股份 2020 年 10 月 2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七) 会议地点

广东鸿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广东鸿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优先股
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优先股业务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自身情况对是否符合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条件逐项进行了核对及自查,认为公司目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条件。


的议案》

预案的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披露的《广东鸿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公告编号:2020-029)。
(三)审议《关于广东鸿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
金使用可行性的议案》

本次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将用于新能源汽车安全与环保节能高端铝合金结构件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为肇庆市 2020 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项目。募集资金将用于项目的配套基础项目、设备和铺底流动资金。董事会对上述项目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上述项目为公司发展的需要,与现有主业紧密相关,在经济上切实可行,实施后将进一步壮大公司的规模和实力、增强核心竞争力、促进可持续发展。
(四)审议《关于拟修订<广东鸿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发行优先股,董事会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详见
公 司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 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
(五)审议《关于修订<广东鸿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本次发行优先股,董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告编号:2020-031)。
(六)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优
先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决议范围内全权处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募集资金具体用途、优先股股东参与分配利润方式、回售及赎回等具体事宜;

2) 聘请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

3) 签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相关的重大合同和文件;

4) 优先股发行工作的相关文件、材料的准备及相应的备案工作;
5)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际结果,增加公司其他权益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6)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优先股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的转让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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