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30
公告编号:2023-107
证券代码:839962 证券简称:中诚咨询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现就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仔细审阅公司 2023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我们认为该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反映公司 2023 年 1-6 月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实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告编号:2023-107
二、《关于更正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2 年
半年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为了确保定期报告信息披露的准确性,
对公司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2 年半年报
及其摘要进行更正,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相关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2 年半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2022 年、2022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存在更正事项,
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完整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本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3-107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属实、完整,公司对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严格遵循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五、《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本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六、《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本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有利于投资者对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充分了解。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七、《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本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公司已结合自身经营管理需要,建立起一套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
公告编号:2023-107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顾建平、陆惠民、肖明冬
2023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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