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9-04
公告编号:2020-068
证券代码:839955 证券简称:铂美物业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广东铂美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提前解除部分股东自愿限售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铂美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唐成林,查俊,申红涛等 10 人,参与公司 2017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并认购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定向发行完成后,上述认购方自愿对所持有的股票做出自愿限售安排,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完成登记,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股票发行新增股份挂牌并公开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7)。
根据该次股票发行时上述股东做出自愿限售安排:自取得股份之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在其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该次股票发行限售安排已在《股份认购协议》中明确约定。
根据公司 2020 年 8 月 31 日的股东名册,该 10 名股东所涉限售股份合计 26.55
万股。
一、基本情况
2020 年 9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解除股份锁定的议案》。
具体解除限售清单如下:
是否为控股股 是否为董事、 提前解除限
占总股本比
序号 股东 东、实际控制人 监事、高级管 售股份数
例
及一致行动人 理人员 (股)
1 唐成林 否 否 56,250 0.11%
2 查俊 否 否 48,750 0.10%
公告编号:2020-068
3 申红涛 否 否 38,250 0.07%
4 陈健香 否 否 30,000 0.06%
5 刘绵绵 否 否 27,000 0.05%
6 沙剑兵 否 否 23,250 0.05%
7 张剑 否 否 22,500 0.04%
8 魏薇 否 否 7,500 0.01%
9 许先锋 否 否 7,500 0.01%
10 陈靖成 否 否 4,500 0.01%
合计 265,500 0.52%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披露后续解除限售的相关公告。二、备查目录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广东铂美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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