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07
证券代码:839951 证券简称:用友汽车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 3月 27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于 2020 年 4月 20 日将该议案提交至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通过。
1、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 98,679,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议案通过。
2、回避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一、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由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友汽车”)整体变更而成的股份有限
公司;在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
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YonyouAuto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288 号 1 幢 50138 室。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5,600,000 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
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
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
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
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
总经理(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高级副
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设备、
产品及系统集成的技术开发、转让、服务、咨询,网络布线、
办公自动化产品、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的销售,企业管理咨
询,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电信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二条 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