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1-26
证券代码:839945 证券简称:东新股份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合肥东胜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月1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合肥市金潜广场805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王友松董事长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负责召集,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无需相关政府部门批准。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23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增加公司注册资金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股票发行拟向陶智、王友松、纪林、雷建业发行不超过8,333,340股(含8,333,34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20 元,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8.00 元(含10,000,008.00元)。所发行股份由陶智、王友松、雷建业、纪林以货币资金的形式认购。具体股票发行内容详见《合肥东胜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66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王友松、雷建业和纪林3人为公司原股东,参与认购本次发
行的股票,董事纪松和纪林为兄弟关系,因此本次表决王友松、雷建业、纪林和纪松4人予以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署股票发行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股票发行,公司与陶智、王友松、纪林、雷建业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发行股份认购合同》,该合同双方签署后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66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
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王友松、雷建业和纪林3人为公司原股东,参与认购本次发行
的股票,董事纪松和纪林为兄弟关系,因此本次表决王友松、雷建业、纪林和纪松4人予以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履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程序,向有关政府部门办理与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备案、申报等相关程序性工作;就本次股票发行事宜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所需的备案、股份登记、限售与解限售、挂牌转让;
根据本次股票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条款(如需要)进行修订;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在本次发行总数量和总金额限额范围内,全权安排并实施后续各期的发行事宜;
在本次股票发行尚未执行完毕的情况下,根据情况变化及时终止(或中止)本次股票发行;
办理其他与本次股票发行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300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
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股东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因股票发行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根据本次股票发行的最终结果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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