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益股份: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之益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公告
广益股份资讯
2019-02-28 19:3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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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2-28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之益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公告



一、基本情况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融证券”或“主办券商”)系广之益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39927,证券简称:广益股份,以下简称“广益股份”或者“公司”)的主办券商。国融证券持续督导工作小组在近日对广益股份的持续督导过程中,发现如下重大风险事项,特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险事项



1、广益股份董事长陈湘益失联且未及时披露



近期国融证券持续督导小组无法与广益股份董事长取得联系,电话处于关机状态,经询问广益股份董事会秘书王文英得知,陈湘益于近日因个人原因,正接受司法机关调查。广益股份未及时披露该信息,且目前仍未向主办券商提供进一步详细资料。



2、广益股份违规变更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



2019年2月21日,广益股份在未履行正当决策程序、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且未事先告知国融证券的情况下,违规变更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注册资本从6000万股变更为8500万股。



变更前经营范围:粮食收购、仓储、加工与销售;食用植物油及其原料收购生产加工与销售;棉花收购、加工、与经营;单一饲料(菜籽

粕[菜粕]、棉籽粕[棉粕])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11月9日);进出口贸易(国家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生态农业观光旅游项目开发;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经营范围:粮油收购、仓储、加工、销售;棉花收购、加工、销售;饲料生产、销售;进出口贸易(国家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生态农业观光旅游项目开发;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广益股份涉及多笔诉讼且未及时披露



经核查全国裁判文书网等公开信息,广益股份涉及以下诉讼未及时披露,且截止到目前仍未向主办券商提供诉讼的详细资料。



(1)2019年1月21日,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关于申请执行人常德市鑫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益股份、陈湘益、王惠兰等申请诉中财产保全一案,本院已于2019年1月7日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查封、冻结被执行人广益股份、陈湘益、王惠兰等银行存款300万元或相应价值的财产,并于2019年1月11日立案执行。目前广益股份的银行账户处于被冻结状态。



(2)广益股份、陈湘益、王惠兰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而被台中银融资租赁(苏州)有限公司起诉,2018年11月30日,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定广益股份支付未付租金214.80万元及违约金,判定台中银融资租赁(苏州)有限公司有权以抵押物及质押股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3)2019年1月18日,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关于申请执行人伍云和与被执行人广益股份等申请诉中财产保全一案,本院已于2019年1月10日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对被执行人广益股份等220万元银行存款和相应财产进行保全,并于2019年1月11日立案执行。



(4)2019年1月11日,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关于申请执行人盛国政与被执行人广益股份申请诉中财产保全一案,本院已于2019年1月4日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对被执行人广益股份36.30万元财产进行保全,并于2019年1月10日立案执行。

(5)2018年11月6日,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关于申请执行人厦门金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益股份、陈湘益、王惠兰、湖南稻野寻湘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一案,本院已于2018年10月26日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110.17万元予以冻结或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予以扣押、查封,并于2018年11月1日立案执行。



(6)2019年1月14日,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关于申请执行人肖琴与被执行人广益股份申请诉中财产保全一案,本院已于2019年1月4日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对被执行人广益股份15.00万元财产进行保全,并于2019年1月11日立案执行。

4、广益股份经营情况异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目前流动资金紧张,加之债务违约面临多项诉讼,银行账户被冻结,大部分员工目前未正常在公司上班,公司主营业务无法正常开展,

经营情况明显异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风险提示



针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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