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星新材: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向关联方拆借资金的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
宇星新材资讯
2019-04-12 21:08:45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9-04-12


公告编号:2019-004
证券代码:839924 证券简称:宇星新材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广东宇星阻燃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向关联方拆借资金的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2018年6月1日,本公司与罗鑫先生于广州市天河区签订借款协议,交易标的为595万。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9年4月12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向关联方拆借资金的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表决: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长罗宏波先生、董事罗燕卿女士、董事罗庆新先生为关联方,因此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罗鑫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海涛路1号嘉信蓝海华府1号楼15D房


公告编号:2019-004
(二)关联关系

罗鑫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罗宏波先生投资的控股公司的法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偶发性关联交易中,公司向关联方支付的利息为4.35%。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因经营发展的需要向关联方罗鑫先生借款595万元人民币,拆借期限一年,利息(年利率)按照4.35%计算。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交易为偶发性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的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宇星阻燃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广东宇星阻燃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2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