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力物流: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德力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德力物流资讯
2024-04-30 15:3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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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30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德力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
提示性公告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同证券”)作为广东德力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力物流”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定期报告事前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公司治理 其他(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公司资金占 是

用)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曾明生提供借款,自 2023 年 5 月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共欠 8,797,941.41 元。因德力物流股权架构比较分散,为了公司战
略发展需要,控股股东曾明生决定收购原股东王冬冬、刘军南等人持有公司的股份,但因曾明生个人资金有限,暂借公司资金用于收购上述股东股份事宜。

2、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中山赣汇股权投资企业(有限
合伙)提供借款,自 2023 年 1 月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共欠 3,322,000.00 元,
其中归还 1040000.00 元,报告期末尚欠 2,282,000.00 元。因德力物流股权架构比较分散,为了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股东中山赣汇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决定收购原股东鲁仕忠、林卫东等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暂借公司资金用于收购上述股东股份事宜。

3、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湖北玖奎石材有限公司提供借
款,2023 年 1 月 29 日向湖北玖奎石材有限公司提供借款 200 万元。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如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能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将会产生公司治理风险,给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后续将积极跟进了解公司上述风险事项进展并持续关注公司未来的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情况。主办券商将按照规定开展核查工作,督促企业进一步整改。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德力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 4 月 3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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