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12
公告编号:2019-004
证券代码:839900 证券简称:信合棉业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哈密信合棉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违规对外担保持续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违规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哈密信合棉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网站(www.neeq.com.cn)披露了《哈密信合棉业股份有限公司补充追认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对外担保的基本情况如下:
2016年6月12日,本公司为林淑静与哈密汇德典当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哈汇德典字(2016)第025号典当合同》,提供最高额13,000,000.00元借款的担保,担保期限2016年6月12日-2020年6月3日。2016年6月12日,本公司为朱金武与哈密汇德典当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哈汇德典字(2016)第026号典当合同》,提供最高额2,000,000.00元借款的担保,担保期限2016年6月12日-2020年6月3日。该借款系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资金周转所用,是由林淑静及朱金武借出款项后提供给公司,后续由公司负责偿还典当费用及本金。该担保展期时未履行相应程序。
2017年4月10日,公司为38位农户(其中杨宏、韩栋为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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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与建行哈密地区分行签署的《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助业借款合同》,提供最高额15,000,000.00元借款的担保,担保期限为2017年4月10日至2019年4月9日。该担保未履行相应程序。
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补充追认对外担保》的议案,2018年5月8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补充追认对外担保》的议案,上述违规对外担保事项履行了补充追认程序。
二、上述违规担保的最新进展情况
2018年5月14日,公司发布了《哈密信合棉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违规对外担保持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2018年6月14日,公司发布了《哈密信合棉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违规对外担保持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1)。2018年7月13日,公司发布了《哈密信合棉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违规对外担保持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6)。2018年8月14日,公司发布了《哈密信合棉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违规对外担保持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2018年9月14日,公司发布了《哈密信合棉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违规对外担保持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8-033)。2018年10月12日,公司发布了《哈密信合棉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违规对外担保持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2018年11月13日,公司发布了《哈密信合棉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违规对外担保持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41)。2018年12月12日,公司发布了《哈密信合棉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违规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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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持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44)。2019年1月14日,公司发布了《哈密信合棉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违规对外担保持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2019年2月14日,公司发布了《哈密信合棉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违规对外担保持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2019年3月14日,公司发布了《哈密信合棉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违规对外担保持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9-003)。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为林淑静、朱金武违规对外担保,2018年9月1日林淑静13,000,000.00元借款到期未归还,2018年9月1日朱金武2,000,000.00元借款到期未归还,由于目前公司董事长林淑静自首一案(哈密信合棉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网站(www.neeq.com.cn)披露了《哈密信合棉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林淑静投案自首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仍无结论性意见,债权人尚未催收,等待相关机关的调查结果。公司很可能承担林淑静、朱金武15,000,000.00元借款连带责任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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