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乐游: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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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2 19:5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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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4-22



公告编号:2020-014



证券代码:839885 证券简称:华夏乐游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北京华夏乐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0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年报信

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5 票,反对票数 0票,弃权票数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北京华夏乐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公告编号:2020-014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差错是指足以影响年报使用人对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及年报的其他内容做出正确判断的重大差错,包括但不限于年报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

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

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

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违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露指引、准则、通知等,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违反《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未按照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规程办事且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重大失误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





公告编号:2020-014



(一)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较大且事故原因确系个人主观因素所致的;

(二)打击、报复、陷害调查人或干扰、阻挠责任追究调查的;



(三)不执行董事会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的;



(四)董事会认为其他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的情形的。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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