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30
公告编号:2020-031
证券代码:839883 证券简称:群志科技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州群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
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州群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已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水群强、何敏一致承诺,异议股东要求回购其所持公司股份的,公司控股股东或其指定第三人将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回购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11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出席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出席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但对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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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挂牌相关议案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4、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5、在回购有效期内,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以公司签收时间为准),同时
向公司发送电子邮件并电话通知公司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6、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
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二)回购数量
回购对象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股份的数量以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量为限。
(三)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按照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异议股东持有公司股票期间,若公司股票存在除权除息,其持股成本价格作相应调整)确定。
(四)回购有效期限
异议股东申报股份回购的期限为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事项并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
异议股东应在回购有效期内将经股东本人签名(非自然人股东应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材料通过亲自送达公司(以亲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提出回购申请。该回购申请材料包含经异议股东本人签名(非自然人股东应加盖公章)的回购申请书、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股份数量证明文件、其他成本证明文件、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如提出股份回购要求的异议股东在回购有效期限内所持公司的股票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情形的,回购安排将在股票解除质押、司法冻结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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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因异议股东自身原因导致上述股份回购安排未能在回购有效期届满前送达其书面及电子申请材料的,则上述承诺逾期自动失效,公司控股股东或其指定第三人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五)回购承诺履行期限:
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事项并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4个月内。
(六)争议调解机制
如因本措施引起的争议,各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均有权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七)回购事宜具体联系方式
联系人:雷春芳
电话:020-38866669
电子邮箱:375102676@QQ.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362号都市华庭月观轩12楼B号房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异议股东,由于股份回购申报具有一定的时效性,若选择行使股份回购请求权的股东,请在申报有效期内尽快按照指定方式与公司联系。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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