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29
公告编号:2023-037
证券代码:839881 证券简称:瑞尔康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深圳瑞尔康康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审被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2 年 10 月 9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2 年 10 月 9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3 年 11 月 27 日,公司支付张阳(2023)粤 03 民终 7708 号案本金及利息
1,859,532.63 元。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审原告
姓名或名称:张阳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原审被告
姓名或名称:深圳瑞尔康康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树昱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3、 第三人
公告编号:2023-037
姓名或名称:方晓珍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原挂牌公司实控人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1 年 10 月 15 日张阳向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起诉公司 2015 年
9 月 20 日、2016 年 1 月 16 日、2018 年 4 月 19 日向原告分别借款人民币 83 万
元(借款期限 2015 年 9 月 20 日至 2021 年 9 月 20 日,每月利息为 1%)、50
万元(借款期限 2016 年 1 月 18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7 日,每月利息 1%)、70 万
元(借款期限 2018 年 4 月 20 日至 2022 年 4 月 19 日,每月利息为 1%)逾期未
归还。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在 2022 年 9 月 26 日作出的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2)粤 0309 民初 2745 号,因双方不服一审判决,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一、判定被告归还借款本金人民币 203 万元;
二、判令被告支付利息人民币 101500 元(利息以 203 万元本金为基数,按
照每月 1%的利率自 2021 年 4 月 30 日计算至清偿之日止,暂计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2023 年 11 月 15 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出
具的(2023)粤 03 民终 7708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 28302 元(张阳已预交 8990 元,深圳瑞尔康康养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已预交 19312 元),由上诉人张阳、深圳瑞尔康康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各自负担已预交部分。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公告编号:2023-037
(二)二审情况
2023 年 11 月 14 日二审已判决,判决结果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 28302 元(张阳已预交 8990 元,深圳瑞尔康康养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已预交 19312 元),由上诉人张阳、深圳瑞尔康康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各自负担已预交部分。
(三)其他进展
2023 年 11 月 27 日,公司支付(2023)粤 03 民终 7708 号案本金及利息
1,859,532.63 元。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营正常,本次诉讼未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的讼诉结果由本案第三人方晓珍承担,对公司财务状况不会产生影响。(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无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银行付款单
公告编号:2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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