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恒大: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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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02 17: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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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12-02



公告编号:2019-028



证券代码:839877 证券简称:智通恒大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武汉智通恒大供应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武汉智通恒大供应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19 年 12 月 2 日



生效日期:2019 年 11 月 29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武汉智通恒大供应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通恒大),住所地:湖北

省武汉市江汉区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 SOHO 城(一期)第 2 幢 5 层 4 号房;



陈华珍,时任董事长,女,1958 年 5 月出生;



郑东海,时任董事会秘书,男,1983 年 9 月出生。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19-028



(一)涉嫌违规事实:

1、智通恒大未在 2019 年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2、对于智通恒大的违规行为,时任智通恒大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智通恒大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对于智通恒大的违规行为,时任智通恒大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5 条的相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第 6.2 条、第 6.3

条及《信息披露规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1、给予武汉智通恒大供应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2、给予智通恒大时任董事长陈华珍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3、对智通恒大时任董事会秘书郑东海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19-028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否 √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收到纪律处分的决定后,公司及董事长陈华珍向全体投资者致以最诚挚的歉意。公司将以此为戒,积极整改,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及其他相关证券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违规情况再次发生,完善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提高公司员工合规意识及风险意识,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全国股转系统的各项规则。

(二)整改情况



公司未来将进一步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加强公司相关人员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制度方面的学习,严格执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文件《关于给予武汉智通恒大供应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9]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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