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恒大: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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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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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6-25


武汉智通恒大供应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7月10日上午9:00。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提名陈华珍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于2019年6月23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提名陈华珍继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至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原董事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陈华珍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二)审议《关于提名陈志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于2019年6月23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提名陈志伟继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至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原董事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陈志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三)审议《关于提名唐静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于2019年6月23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提名唐静继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至

唐静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四)审议《关于提名朱文泽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于2019年6月23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提名朱文泽继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至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原董事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朱文泽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五)审议《关于提名郑东海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于2019年6月23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提名郑东海继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至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原董事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郑东海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六)审议《关于提名朱良策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于2019年6月23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提名朱良策担任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至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就任之前,原监事继续履行监事职务。
朱良策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监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监事的任职要求。
(七)审议《关于提名陈天珍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提名陈天珍担任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至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就任之前,原监事继续履行监事职务。
陈天珍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监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监事的任职要求。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由代理人代表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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