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隆丰: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宝隆丰资讯
2022-04-22 16: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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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4-22


证券代码:839870 证券简称:宝隆丰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天津宝隆丰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天津宝隆丰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或履行必要的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为: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7 日 09:0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9870 宝隆丰 2022 年 5 月

11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天津君辉律师事务所马晓慧、张玮伦律师。
(七) 会议地点

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南坨荣瑞路宝隆丰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及 2021 年度报告摘要》议案

该议案内容已披露于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的《天津宝隆丰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11)和《天津宝隆丰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2)。
(二)审议《公司董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报告》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结合 2021 年度工作情况,拟定了《公司董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报告》。
(三)审议《公司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报告》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 2021 年度工作情况,拟定了《公司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报告》。
(四)审议《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了《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1 年度审计报告》议案

审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1 年度审
计报告。
(七)审议《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议案

本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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