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越设计: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越设计资讯
2017-04-11 17:20:14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7-04-11

公告编号:2017-002



证券代码:839860 证券简称:华越设计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浙江华越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华越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7年4月 10日上午以现场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张矗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5 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5 人。



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增加)经营范围。



变更前公司经营范围如下:



公司经主管工商行政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服务: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及咨询,装饰设计,景观设计,建筑智能化设计,绿色节能工程设计,国内广告设计及制作,晒图,图文制作(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除外);批发、零售:纸张、建筑材料,装修材料。



变更后公司经营范围如下:



公司经主管工商行政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服务: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及咨询,装饰设计,景观设计,建筑智能化设计,绿色节能工程设计,承包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园林景观工程、仿古建筑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国内广告设计及制作,晒图、图文制作(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除外);批发、零售:纸张,建筑材料、装修材料。



公告编号:2017-002



2、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为 5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本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原章程内容 修改后的章程内容



第二章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第二章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



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建立规范的管理 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建立规范的管理



体制与经营机制,加强管理,提高效率, 体制与经营机制,加强管理,提高效率,



通过水平升级与技术创新,扩大市场占有 通过水平升级与技术创新,扩大市场占有



率,提高公司的整体竞争力。 率,提高公司的整体竞争力。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服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服



务: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及咨询,装 务: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及咨询,装



饰设计,景观设计,建筑智能化设计,绿 饰设计,景观设计,建筑智能化设计,绿



色节能工程设计,国内广告设计及制作, 色节能工程设计,承包建筑工程、市政公



晒图,图文制作(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除 用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机电设备安



外);批发、零售:纸张、建筑材料,装 装工程,园林景观工程、仿古建筑工程、



修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地基基础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水利水电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公司 工程(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国内广告



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设计及制作,晒图、图文制作(需前置审



批的项目除外);批发、零售:纸张,建筑



材料、装修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