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1-27
公告编号:2019-033
证券代码:839854 证券简称:北方热电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沈阳新北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12 月 12 日上午 9 时。
预计会期 1 天。
(六)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19-033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12 月 6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沈阳新北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向浦发银行沈阳分行申请贷款及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拟用名下房产、土地、设备、管网抵押,供热收费权及董鑫博持有公司40.17%股权质押担保,向浦发银行沈阳分行申请为期三年 5500 万元的授信额度,贷款利率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董鑫博、董友庆、张淑芬为本次贷款提供个人连带担保。董友庆与董鑫博为父子关系,且为一致行动人,张淑芬为董友庆配偶,上述关系构成关联关系。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 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 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19 年 12 月 12 日上午 8 点 30 分
(三)登记地点:沈阳新北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公告编号:2019-033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靳岩 联系地址:沈阳市于洪区
银岭路 39-2 号 电话:024-82244080 传真:024-89367818 邮编:110144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交通费、食宿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沈阳新北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沈阳新北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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