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6-15
公告编号:2022-026
证券代码:839842 证券简称:抚工工具 主办券商:华鑫证券
辽宁抚工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1年度,公司向关联方乐清市银大工具有限公司销售钢材2,951,546.28元;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抚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抚工实业”)向乐清市银大工具有限公司采购钻头 1,224,949.85 元,销售钢材 777,459.73 元。乐清市银大工具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陈燕峰控制的公司。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2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上述关联交
易事项进行了审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乐清市银大工具有限公司
住所:乐清市清江镇田垅村
注册地址:乐清市清江镇田垅村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远华
公告编号:2022-026
实际控制人:林大珍、林远华、陈燕峰
注册资本:300 万元
主营业务: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
关联关系:该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燕峰系公司董事、股东,持有公司 2.25%的股份。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2021 年度,公司与乐清市银大工具有限公司的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任何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1 年度,公司向乐清市银大工具有限公司销售钢材 2,951,546.28 元;抚工
实业向乐清市银大工具有限公司采购钻头 1,224,949.85 元,销售钢材 777,459.73元。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抚工实业向关联方销售钢材,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钻头,主要系公司向其他客户销售订单因原材料供货紧张存在逾期的风险,向关联方临时采购钻头以保证按期交货,避免公司出现违约。
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公允的原则执行,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定价,交易过程透明,是互利双赢的平等关系,不会对公司造成任何风险,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公告编号:2022-026
六、备查文件目录
《辽宁抚工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辽宁抚工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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