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0-18
2019 1540
赣州鑫磊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鑫磊新材;证券代码:839832;主办券商:西部证券)未能按照规定时间披露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4.5.1 条第(三)项的
规定,我司于 2019 年 10 月 16 日作出终止其股票挂牌的决定。
根据《业务规则》第 4.5.2 条的规定,鑫磊新材应在收到我
司出具的终止股票挂牌决定后及时披露终止挂牌公告,积极应对投资者诉求。主办券商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相关事宜并披露联系方式,协助做好投资者的沟通工作,指导公司妥善解决投资者诉求。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二条第
(二)项的规定,鑫磊新材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我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个交易日内向我司提交复核申请。如鑫磊新材未在规定期限内
提交复核申请或复核申请未被受理,我司将自 2019 年 10 月 28
日起终止其股票挂牌。
特此公告。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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