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13
证券代码:839832 证券简称:鑫磊新材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赣州鑫磊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2017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和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赣州鑫磊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 2018年5月4日9时30分
结束时间: 2018年5月4日10时3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4月27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17年度公司利润不分配的议案》
6、《关于<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7、《关于预计公司2018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补充确认关联方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 2018年5月4日9时
(三)登记地点
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见平
传真:0797-4261281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10天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赣州鑫磊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赣州鑫磊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赣州鑫磊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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