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及电气: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明及电气资讯
2022-01-14 17:2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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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1-14


公告编号:2022-003

证券代码:839831 证券简称:明及电气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江苏明及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异议
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配合江苏明及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及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经慎重考虑,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并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及撤回终止挂牌业务指南》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申请和审核程序。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事宜的议案》和《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

为保护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股东大会但未投同意票的股东)的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平、唐明、龚学成承诺:针对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承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具体要求如下:

(一) 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在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公告编号:2022-003

2、未参加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内(具体见下文“(三)回购有效期”),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所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如该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实际控制人不再承担前述股份回购义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6、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7、自股东知悉拟终止挂牌及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以二者孰早为准)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该股东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当天登记在册的股东股票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针对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所持股份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股份的成本价格及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告的每股净资产的较高者,具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回购价格、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并签署书面协议。

(三)回购有效期

自公司召开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后的 1 个月届满之日为异议股东申请回购的有效期。

异议股东须在前述回购期限内将异议股东盖章/签字的书面回购申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回购申请书原件、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股份数量、有效证件复印件、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以亲自送达、邮寄送达方式交付至公司。


公告编号:2022-003

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不再对其承担回购义务。

三、 材料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

异议股东可在申请回购有效期限内就回购事宜与公司联系,并送达回购申请材料,具体送达地址及联系人信息如下:

联系人:孟红雨

联系电话:13815053505

电子邮箱:mecan8211@163.com

联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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