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众科技: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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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7 19: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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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4-27


公告编号:2021-014

证券代码:839824 证券简称:软众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福建省软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非

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接受了福建省软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
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带其他事项段的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皇嘉[2021]A003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18 年修订)》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导致非标准的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聘请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其他事项段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说明如下:

软众科技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中预付账款列示金额

公告编号:2021-014

33,556,520.93 元,其中: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的金额 13,321,317.63 元(明细详见附注六第 3 点),该部分预付账款为预付信息流量采购费,由于涉合作方业务,因此,该预付账款对应项目是否完成,是否结转营业成本,无法从业务平台获取流量消耗及变现的充分适当的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进行调整。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该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其他事项段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说明如下: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预 付 账 款 列 示 金 额
33,556,520.93 元,其中: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的金额 13,321,317.63 元,该部分预付账款为预付信息流量采购费,由于涉合作方业务,无法从业务平台提供流量消耗及变现的直接证据,因此,该预付账款对应项目客户是否消耗完毕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尽快责成相关项目负责人落实消耗情况,及时结转相关成本及确认相关收入。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带其他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将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所强调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1-014

董事会提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说明。

福建省软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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