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13
证券代码:839810 证券简称:微核科技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成都微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2016年8月8日发布《挂
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以下简称《股票发行问答(三)》)(股转系统公告〔2016〕63号)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安排专人对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做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7年04月26日,成都微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成都
微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
2017-025)。2017年05月13日,公司召开了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成都微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
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2017-035)。本次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2,000,000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8.00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借款,以提高公司整体经营能力,增加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
公司于2017年05月18日至2017年05月22日收到认购人缴
存的股份认购款13,570,000.00元,缴存银行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成都益州大道支行,账号为128907859910301。公司已按照要求
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京永验字(2017)第210048 号《验资报告》,公司于公告的认购期间收到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13,570,000.00元。
2017年06月27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文件股转系统函
[2017]3903 号《关于成都微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
的函》。在未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公司未使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益州大道支行,账号为 128907859910301 账户中的募集资金,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之“一、原则性规定”之“ (四)募集资金使用:挂牌公司在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不得使用本次股票发行募集的资金”的规定。
二、 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建立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的内部规定,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审批、用途范围、信息披露等要求。本次募集资金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号:128907859910301,该账户为新设账户独立管理,与公司当前经营 结算、支付无关。按照全国股转系统的规则要求,公司已于2017年5月12日与主办券商及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以及全国股转系统的其他各项要求,执行对专项账户的管理。
三、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微核科技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公告的三方监管账户中(银行账户:128907859910301,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成都分行益州大道支行),本次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借款、偿还小额贷款,不存在提前使用、违规使用、挪用等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余额为140.98万元。
微核科技本次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357.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17.73
加:利息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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