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30
证券代码:839800 证券简称:黑盾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黑盾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二十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第二十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 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 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 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上述人员离职后半 司股份总数的 25%。上述人员离职后两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 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 。 份 。
第三十八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第三十八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 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大会审议。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 (一)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 (二)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
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
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联人提供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 方提供的担保;
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 (六)对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同意。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四)项担 (七)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保事项时,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 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
除此之外的对外担保,股东大会授权董 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
事会审议、批准。 同意。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四)项担
保事项时,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除此之外的对外担保,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审议、批准。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
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
例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可以豁免
适用本条第一款至第三款的规定。
第四十一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 第四十一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
地点为公司住所地。 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董事会决议指定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 的地点。
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其他方式为股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 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其他方式为股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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