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宇科技:公司章程
摘牌恒份资讯
2022-07-26 17:33:51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2-07-26

北京恒宇伟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第三章 股份 ...... 4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8

第一节 股东 ...... 8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1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5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6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8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21

第五章 董事会 ...... 26

第一节 董事 ...... 27

第二节 董事会 ...... 30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5
第七章 监事会 ...... 38

第一节 监事 ...... 38

第二节 监事会 ...... 39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41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41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42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43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43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43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 46

第一节 概述 ...... 46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 48
第十三章 附则 ...... 4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恒宇伟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原北京恒宇伟业科技发
展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原有限公司的股东现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北京恒宇伟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 2 号 305。

第五条 公司的设立方式:发起设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75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名称及股份等事项发生变更,应当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履行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和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成为建设国际一流水利信息化研发、生产和销
售的企业集团。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
技术咨询;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水文仪器生产与组装(限分支机构经营);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