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20
上海浩登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20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金运路199弄华泰中心15号楼13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沈健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0,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为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的开展,公司与原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友好协商,决定不再续聘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经过综合评估,
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2月5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上海浩登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公告 》,公告编号为2018-03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定向增发的股票不超过375万股(包含375万股),融资额不超过4,000万元(包含4,000万元),每股价格为人民币10.67元。具体详见公司2018年12月5日发布于股转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的公告《上海浩登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2018-04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议案1.议案内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有关本次股票发行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
(1)本次股票发行工作需向有关主管部门递交的所有材料的准备、报审;
(2)本次股票发行工作备案及股东变更登记工作;
(3)根据本次股票发行情况,变更公司章程;
(4)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5)本次股票发行需要办理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有关事项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挂牌公司发行股票应当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同意授权管理层与主办券商、募集资金存管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合同〉》议案
本次股票发行,公司已与广州市思科尔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斯考安集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含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爱君,签订附生效条件(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认购合同》。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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