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27
公告编号:2018-042
证券代码:839779 证券简称:博莱股份 主办券商:东海证券
江西博莱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借款银行暨申请银行借款及资产抵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西博莱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
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变更借款银行的议案》,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借款及抵押贷款情况
为满足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将原借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西江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景支行,并与江西江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景支行签订9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同时,公司将与江西江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景支行签订《抵押合同》,以土地证号九国用(2015)第06040037号的土地和房产证号九房权证沙河字第201501677号的房产证作本次申请此次借款的抵押担保,本次借款期限36个月,借款拟用于经营周转。
同时公司拟取消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支行的850万元的借款申请(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拟申请银行贷款及资产抵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
二、资产抵押的必要性
上述抵押担保是为公司向江西江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景支行申请借款而发生,是为满足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是合理必要的。
三、董事会意见
公告编号:2018-042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进行本次抵押申请银行借款,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江西博莱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博莱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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