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27
安徽省瀚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安徽省瀚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安徽省瀚海新材料有限公司整体变更组织形式,以发起方式设立。有限公司原有股东作为公司发起人。公司在六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为913415005872069636(1-1)。
第三条公司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可以向境内外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安徽省瀚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Anhui Hanhai New Material CO.,Ltd
第五条公司住所:安徽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纵四路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5555556 元。
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刘竞成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
名称及股份等事项发生变更,应当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履行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宗旨:坚持科技创新、稳健经营,以经济利益为中心,注重客户需求,保障员工权益。通过向市场提供优质的产品及完善的服务,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使全体股东得到最大经济利益。
第十三条公司经营范围为:研发、生产、销售磁性材料及磁产品配件;货物进出口(国家禁止的除外,需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在实际可行之日,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等相关规定,及时将股票登记存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五条公司股票一律以股东姓名或单位记名。法人持有的股份,应记载法人名称,不得另立户名或以代表人姓名记名。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并指派公司董事会秘书进行管理。
第十六条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
第十七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第十八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55555556 股,全部为普通股。
第十九条公司发起人名称、认购股份和出资比例如下: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比例(%) 认缴出资(元人民币)
深圳市瀚海投资有限公司 45.90 25,500,000
深圳市尚德启慧投资管理中心 17.10 9,500,000
(有限合伙)
刘竞成 27.00 15,000,000
深圳市臻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00 5,000,000
武崇利 1.00 555,556
合计 100.00 55,555,556
第二十条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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