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海新材:关于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承诺的公告
瀚海新材资讯
2021-04-08 16:3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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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4-08


公告编号:2021-008

证券代码:839776 证券简称:瀚海新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关于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安徽省瀚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5005872069636

承诺主体名称 深圳市瀚海投资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回购承诺

承诺开始日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

承诺有效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内

承诺履行期限 股东按照本承诺要求提出回购请求之日起 18 个月内

承诺结束日期 其他 股东按照本承诺要求提出回购请求之日起 18 个月内

二、承诺事项概况
1、回购价格
每股回购价格: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后的归属挂牌公司的每股净资产价格与异议

公告编号:2021-008

股东购买时的成本价(考虑公司除权除息对每股股价的影响)两者孰高为准。2、回购对象及回购股份数量
(1)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股份回购申请,要求公司
实际控制人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5)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6)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
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台股价等投机行为;
(7)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满足前述全部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其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3、回购有效期限
回购有效期限为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内。异议股东应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将异议股东盖章/签字的《安徽省瀚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申请书》以亲自送达、邮寄送达(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或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直接送至公司,并同时向公司发送电子邮件。若异议股东在上述回购有效期限内未向公司书面提出股份回购要求,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回购有效期满后公司控股股东将不再承担上述股份回购义务。
4、纠纷解决机制
若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可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告编号:2021-008

5、联系方式
由于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具有一定时效性,公司郑重提示,如股东存在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事宜。
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洋 联系电话:0564-5362888 联系地址:安徽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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