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12
证券代码:839773 证券简称:恒利来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厦门恒利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视频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 年 4 月 28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曾焕炳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议案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董事赖如宏因出差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曾焕炳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于 2022 年 5 月 9 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届董事会提名曾焕炳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至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原董事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曾焕炳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彭宝密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于 2022 年 5 月 9 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届董事会提名彭宝密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至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原董事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彭宝密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黄亚芳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于 2022 年 5 月 9 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届董事会提名黄亚芳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至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原董事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黄亚芳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陈艳玲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于 2022 年 5 月 9 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届董事会提名陈艳玲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至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原董事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陈艳玲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赖如宏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于 2022 年 5 月 9 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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