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14
公告编号:2023-024
证券代码:839768 证券简称:瑞科汉斯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吉林瑞科汉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7 月 1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工业北区甲九南路(东莱街与华信路交汇)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7 月 12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廖长春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董事廖长春先生、刘忠贵先生、田清海先生、陈守东先生、孙立荣女士、王希庆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23-024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一汽支行申请抵押贷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实际需要,公司拟向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一汽支行申请抵押贷款,预计额度为人民币 1000 万元,为此,公司以自有办公楼及厂房为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担保物为:公司位于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长平路的办公楼及厂房(权证号:吉(2020)双阳区不动产权第 0024372 号,权证号:吉(2020)双阳区不动产权第 0024373 号,权证号:吉(2020)双阳区不动产权第 0024374 号)。上述贷款具体金额以双方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廖长春先生全权办理该笔贷款有关协议的签字手续。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吉林瑞科汉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吉林瑞科汉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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