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0-31
证券代码:839767 证券简称:安和威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深圳市安和威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向浙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结合财务状况,公司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岗支行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伍佰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方案有效期为1年,贷款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项银行授信融资拟采用抵押、担保、保证等并行的方式。公司以持有的深圳市兆威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注册资本50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实缴资金1275万元)作为前述授信抵押。担保方式为信用,追加实际控制人叶楚安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叶楚安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且担任董事长职务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7年 10月3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公司董事5 名,实到5名。此次会议
与偶发性关联交易相关的表决和审议情况如下:1《关于公司拟向浙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2.《关于拟以公司持有的深圳市兆威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51%股权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抵押的议案》;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3. 《关于实际控制人叶楚安拟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叶楚宇,叶楚安回避表决。上述议案需要提交公司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叶楚安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 自然人 -
田村71栋*02
(二)关联关系
叶楚安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且担任董事长职务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结合财务状况,公司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岗支行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伍佰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方案有效期为1年,贷款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授信品种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含电子票)、国内信用证及议付、商票保贴、资产池配套信用额度、易企银配套额度、结构化融资。本项银行授信融资拟采用抵押、担保、保证等并行的方式。以公司持有的深圳市兆威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注册资本50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实缴资金1275万元)作为前述授信的抵押。担保方式为信用,追加实际控制人叶楚安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上述申请的授信额度不完全等同于公司的实际贷款,公司在办理流动资金贷款等具体业务时仍需要另行与银行签署相应合同。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贷款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授信贷款发生的单笔贷款将不再另行审议。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定价依据公平、合理,交易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众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本次关联交易可以为公司取得相关银行授信,系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和必要的。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的正常所需,对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有积极的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安和威电力科技股份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安和威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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