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0-31
公告编号:2017-078
证券代码:839767 证券简称:安和威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深圳市安和威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7年 11月 15日 10时 00分
结束时间:2017年 11月 15日 12时 0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公告编号:2017-078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11月10日,股权登记日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七)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同德社区 64 号办公楼六楼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决定《关于追认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议案》; 2.审议决
定《关于公司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3.审议决定《关于拟以公司持有的深圳市兆威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51%股权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抵押的议案》; 4.审议决定《关于实际控制人叶楚安拟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 公告编号:2017-078
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 2017年11月14日 9:00-17:00
(三)登记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同德社区64号办公楼六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大庆;
联系电话:0755-83145818;
邮箱:qdq@szautoway.com;
传真:0755-86146448;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同德社区 64 号办公楼六楼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本次会议召开十日前以书面形式提交于董事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安和威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安和威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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