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18
证券代码:839767 证券简称:安和威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深圳市安和威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日常性关联交易。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兆威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兆威”)拟与中山庞氏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庞氏”)签订《充电站合作运营协议》。
双方将以合作经营形式投资建设充电站场,中山庞氏负责充电站场的市场开拓及商务洽谈,免费提供充电站建设及运营所需的站场用地,深圳兆威出资建设充电站场并提供新能源汽车充电运营服务。
经2017年 5月 16 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
与中山庞氏2017年度提供设备、提供设计、安装、施工服务类日常
交易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2017年上半年,公司与中山庞氏日常性
交易金额为133.56万元。
预计2017年度深圳兆威与中山庞氏合作经营形式的日常性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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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含1000万元)。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公司曾持有中山庞氏20%股权,并委派公司董事长叶楚安出任董
事、董事会秘书邱大庆出任监事)。因公司经营战略调整,经 2017
年7月11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所持有的中山庞氏全
部股权转让给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正在办理股权转让的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叶楚安、叶楚宇、邱大庆回避表决。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半数,本议案直接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中山庞氏新能源汽车服 中山市西区隆昌
务有限公司 村金昌工业区金 有限责任公司 晏展华
昌办公楼102室
(二)关联关系
公司曾持有中山庞氏20%股权,并委派公司董事长叶楚安出任董
事、董事会秘书邱大庆出任监事)。因公司经营战略调整,经2017
年7月11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所持有的中山庞氏全
部股权转让给中山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正在办理股权转2
让的相关工商变更手续。根据相关规定,中山庞氏2017年度仍属公
司关联企业。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兆威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兆威”)拟与中山庞氏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庞氏”)签订《充电站合作运营协议》。
双方将以合作经营形式投资建设充电站场,中山庞氏负责充电站场的市场开拓及商务洽谈,免费提供充电站建设及运营所需的站场用地,深圳兆威出资建设充电站场并提供新能源汽车充电运营服务。
双方收取充电服务费,按比例分成。其中充电设施补贴,中山庞氏与深圳兆威按7:3比例分成;扣除运营电费后的运营收入,中山庞氏与深圳兆威按3:7比例分成。
合作协议期内,深圳兆威不得在中山市辖区范围内与第三方合作开展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业务。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同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公司的关联交易,均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按照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有失公允和关联交易所产生利益的转移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任何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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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利益转移方向
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有失公允或转移利润到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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