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多宝: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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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3 17: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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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8-13


公告编号:2019-026
证券代码:839766 证券简称:维多宝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黑龙江省维多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第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黑龙江省维多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2 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经事后审核,发现《关于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议案表决结果票数书写有误,本公司现作出如下更正:

更正前:
(一) 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议案
1.议案内容:

财政部于 2017 年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
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
准则。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财务报表格式”),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的要求编制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告编号:2019-026
更正后
(二) 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议案
1.议案内容:

财政部于 2017 年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
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
准则。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财务报表格式”),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的要求编制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黑龙江省维多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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