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26
证券代码:839764 证券简称:新瑞欣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新瑞欣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志坚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 10,5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2019年,公司总经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科学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策,将管理与业务进行恰当的结合,充分提高公司运营效率。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5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2019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运作,积极开展工作,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公司全体董事均能够依据公司的董事会规则和相关制度开展工作,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公司董事会,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5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三) 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5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了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 2020 年4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19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01)和《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0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5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19 年财务报告已经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大华审字【2020】007644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的审计意见是: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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