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旭光:对外投资公告
浙江旭光资讯
2022-08-19 16: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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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8-19


公告编号:2022-022

证券代码:839762 证券简称:浙江旭光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旭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收购方:浙江旭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旭光”)。

交易对手:卢国华(目标公司股东)。

交易标的:台山市欧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台山欧科”)100%的股权。

交易事项:浙江旭光拟购买卢国华持有目标公司 100%股权。

交易价格:1000 元人民币。

台山欧科注册资本 1,000,000 元人民币,实缴出资 0.00 元人民币。

浙江旭光拟以现金 1,000 元人民币收购卢国华持有的台山欧科 100%股权。
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台山欧科将成为浙江旭光的全资子公司。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第二条, “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公众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触及本条所列指标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相关要求办理。”公司本次购买股权交易价格为 1,000 元,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告编号:2022-022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收购股权需要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相关手续。
(六)本次对外投资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本次对外投资依托公司在品牌、技术方面的积累及市场占有率的优势,进入到电子元器件制造、批发领域,增加了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七)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八)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台山市欧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台山市冲蒌镇红岭工业区红岭中路 7 号厂房(一)之十六

注册地址:台山市冲蒌镇红岭工业区红岭中路 7 号厂房(一)之十六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梁成朗

实际控制人:卢国华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注册资本:1,000,000

2. 自然人

姓名:卢国华

住所:湖南省双牌县永江乡盘家洞村 7 组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告编号:2022-022

浙江旭光拟以现金 1,000 元人民币收购卢国华持有的台山欧科 100%股权。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浙江旭光与卢国华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以人民币 1,000 元收购台山市欧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依托公司在品牌、技术方面的积累及市场占有率的优势,进入到电子元器件制造、批发领域,增加了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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