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1-27
公告编号:2020-021
证券代码:839752 证券简称:旭日华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武汉旭日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状况,结合公司未来战略规划和业务开展的需要,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经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及撤回终止挂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务指南》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做好异议股东的权益保护措施并拟于 2020 年第二次临
公告编号:2020-021
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转让日起暂停股票转让。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的时间为准。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对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采取保护
措施,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
由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有关事宜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审查,故终止挂牌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旭日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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