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5-20
武汉旭日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旭东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6,356,7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38%。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工作报告就2018年董事会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回顾,并对2018年的工作目标和重点进行了阐述。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356,7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年报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06)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0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356,7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审定的2018年财务报告编制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现金流量等情况进行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356,7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对2019年销售市场的预测及经营策略,并结合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同时考虑多种不确定性因素,编制了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356,7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2018年度不进行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356,7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通过了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苏公W[2019]A536号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356,7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卫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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