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3
公告编号:2017-013
证券代码:839747 证券简称:津通铁塔 主办券商:渤海证券
天津津通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7年6月12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年 2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
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 2017年 5月 10 日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的规定,公司对 2017
年1月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本
准则自2017年6月12 日起施行。
(三)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2017年5月10 日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的规定。
公告编号:2017-013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8月21日审议通过
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
对0 票,弃权0 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二)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7年 8月 21 日审议通过
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未对公司 2017年1-6 月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17-013
(一)财政部2017年5月10 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
(二)《天津津通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天津津通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天津津通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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