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9
广东旭业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2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旭业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年4月18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李俊杰先生,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监事李俊杰先生召集并主持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旭业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旭业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请全体监事审议监事会主席李俊杰先生向公司监事会提交的《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旭业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请全体监事审议由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林肖怡女士向公司监事会提交的《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旭业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请全体监事审议由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林肖怡女士向公司监事会提交的《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以及发展需要,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定,未发现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基本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是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有相应资质的专业财会机构,客观准时地完成了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并出具了相关报告,建议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会计审计机构。
监事会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监事会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会计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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