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1-08
证券代码:839732 证券简称:力博医药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力博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10 月 22 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王裔森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增强员工归属感和主人翁意识,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实现公司整体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的紧密结合,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拟认定吴强、王更银、薄薇、蒋文倩、张迪、彭建池、丛日明、白军刚、郭庆、杨黎、白栋国、张红军、
邸硕、王鹏、焦芳芳、刘继东、祁秉乾、黄霞、杨明达、龙成宏、廖志华、刘丹、陈高云、余红怡 24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江苏力博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说明书>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实施 2021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发行数量不超过 530,000 股(含),每股价格 10 元,预计募集资金不超过 5,300,000 元(含)。
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对象为公司核心员工,合计人数不超过 25 人(含),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认购者主体条件。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江苏力博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1-03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现有股东不享有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优先认购权的议案》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章程》中并未对现有股东优先认购权做出特殊规定,为明确本次定向发行对现有股东的优先认购安排,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本次定向发行对现有股东不做优先认购安排,现有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针对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协议在本次定向发行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后,将导致公司的注册资本、股本结构、股东情况等发生变更,需要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待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实施完毕后,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以政府主管部门核准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相关
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障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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