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3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泉州欣欣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或“主办券商”)作为泉州欣欣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欣欣文化”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信息披露 公司签署特殊投资条款协议未能规范 是
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 生产经营 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是
3 公司治理 其他(公司未补选财务负责人、信息披 是
露事务负责人及职工代表监事)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公司签署特殊投资条款协议未能规范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 务
2024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及梁建锋因未完全履行《民事调解书》中约定
的还款义务被列入被执行人,执行金额 2,917,932.00 元。具体情况如下:
2021 年 2 月 5 日,杭州恒庆瑞兴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签订《投
资协议》,协议约定杭州恒庆瑞兴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受让公司实际控 制人梁建锋所持有欣欣文化股权的形式进行投资,并且就回购触发条件进行约 定。(因公司遗失协议无法补充具体内容)
在触发《投资协议》约定的回购条件后,公司及梁建锋未完全履行回购义 务。2023 年 8 月,杭州恒庆瑞兴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福建省泉州市丰泽
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3 年 10 月 8 日,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调解
并出具《民事调解书》((2023)闽 0503 民初 10736 号),欣欣文化及梁建锋共
同确认截至 2023 年 10 月 8 日应返还杭州恒庆瑞兴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
权回购款本金 3,507,855.70 元、利息 360,076.30 元、律师费 10 万元,共计
3,967,932 元。
2024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及梁建锋因未完全履行上述回购义务被列入被
执行人,执行金额 2,917,932.00 元。
针对公司与杭州恒庆瑞兴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特殊投资条款协议 的事项,公司未事前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2024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及梁建锋被列入被执行人,执行金额
2,917,932.00 元。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
3、公司未补选财务负责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财务负责人潘勇晋先生于 2023 年 8 月 4 日辞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尚未聘请新任财务负责人。
公司董事会秘书邱亚敏女士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辞职,根据公司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https://www.neeq.com.cn)披露的《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公告》(公告 编号:2023-031),在公司聘请新任董事会秘书之前,由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 梁建锋代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职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聘请新任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提出辞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尚未补选新任职工代表监事。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一)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梁建锋已被纳入被执行人名单,若后续无法支付 执行款项,将存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风险;
(二)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若后续公司银行账户余额被强制划出, 将存在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的风险;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已离职,职工代表监事已提出辞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完成补选,公司治理存在缺陷。
三、 主办券商提示
方正承销保荐作为欣欣文化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已履行对欣欣文化的持 续督导义务。后续,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上述风险事项的进展,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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